危废间防渗、防漏设施是防止危废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关键,需符合GB 18597-2001标准及地方补充要求,具体标准如下:
危废间地面需采用不易腐蚀、防渗性能强的材料铺设,如环氧树脂、高密度聚乙烯(HDPE)防渗膜等,防渗层厚度不小于2mm,且需进行防渗检测,渗透系数不大于1×10^-10 cm/s;对于贮存液体危废或易渗漏危废的区域,需设置围堰和防渗托盘,围堰高度不低于15cm,能容纳区域内很大容器的容积,防止液体危废泄漏后扩散;危废间周边需设置防渗排水沟和收集池,收集池需具备防渗功能,能收集泄漏的危废和冲洗废水,且废水需纳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,不得直接排放;地下水位_高的区域,还需设置地下水监测井,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,
危废间及时发现渗漏问题。